医药网12月20日讯
根据《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提交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完善“两票制”界定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公布“两票制”认定结果(第四批)。
本通知仅就附件所列企业进行“两票制”认定。为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附件未涉及的企业,暂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两票制”承诺,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企业可动态提交相关认定材料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符合认定标准并经挂网公示后,动态更新发布“两票制”认定结果。
附件:江西省“两票制”视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子公司认定结果(第四批)
序号
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
认定结果
备注
1
吉林三九金复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2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4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5
哈尔滨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德领医药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6
国药集团老来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生产企业名称由“国药集团老涞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更正为“国药集团老来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7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8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9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