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对照表
裸眼视力标准对照表就是指标准对数视力表,临床最常见的视标为“E”字形。视力表5.0行“E”字视标每一笔的宽度或其间隔两端,向5m远的眼引出的两条线所夹的角为1分视角。所以正常远视力定为≥5.0,在视力检查时需要对两眼分别测量。
即站在5m先位置能看清第3行的裸眼视力是4.0;能看清第3行的裸眼视力是4.2,具体标准对数视力表如下:
注意事项
在视力检查时需要对两眼分别进行,先右后左,可用手掌或小板遮盖一眼,但勿压迫眼球。视力表须有标准亮度的光线照明。
国际标准视力表远视力检查初始距离为5m,近视力检查为30cm。检查者用指示杆指示视力表视标,嘱被检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该视标缺口方向,逐行检查,找出被检者的最佳辨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