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精乌颗粒
【规格型号】10g*12袋
【生产企业】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Z13020785
【有效期】36月
【功能主治】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精乌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精乌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精乌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精乌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尚不明确。
【上市许可持有人】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主要成份】黄精(制)、制何首乌、女贞子(制)、墨旱莲。辅料为蔗糖和可溶性淀粉。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
【适用人群】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无相关资料
【贮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