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壮骨麝香止痛膏(国光)
【通用名称】壮骨麝香止痛膏
【规格型号】7cm*10cm*4贴
【生产企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Z50020461
【有效期】36月
【功能主治】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用法用量】外用,贴于患处。
【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皮疹是一种皮肤病变。从单纯的皮肤颜色改变到皮肤表面隆起或发生水疱等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皮疹的特点是大、小片粒红,有时会痒,有时不会痒。其种类和发病原因较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诊断)。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尚不明确。
【上市许可持有人】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包
【主要成份】人工麝香、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生草乌、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
【性状】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适用人群】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贮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