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四磨汤口服液(汉森)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规格型号】10ml*10支
【生产企业】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有效期】24月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幼儿一次10ml,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药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均后服用,以保证疗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忌】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主要成份】木香、积壳、乌药、槟榔。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适用人群】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无相关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无相关资料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