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阿德福韦酯片(代丁)

【通用名称】阿德福韦酯片
【规格型号】10mg*14片
【生产企业】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国药准字H20050803
【有效期】24月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症状,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用法用量】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1.成人(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2.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3.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不良反应】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注意事项】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忌】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证实对本品的任何组分过敏病人。
【上市许可持有人】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单位】盒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片。
【适用人群】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对孕妇和阿德福韦酯对HBV母婴传播的影响进行研究,因此,应对婴儿进行免疫,阻止婴儿感染乙肝病毒;目前尚不知道阿德福韦是否会分泌到人的乳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阿德福韦酯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用于儿童和青少年。
【老年患者用药】阿德福韦酯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
【贮藏】阴凉处,密封保存。